主办单位:乐山市财政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电话:244109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41 蜀ICP备13002190号-2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2020年普通高中免学费及教科书费市级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教育局以《关于普通高中免学费及教科书费2019年结算和2020年预拨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教〔2020〕42号)分配下达相关区73.49万元。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1.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8号)、《乐山市“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和《乐山市教育扶贫全覆盖工作方案》(乐府办发〔2016〕21号。
2.补助范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金口河区普通高中所有在校学生。
3.补助标准:根据学校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学费,按每生每年600元标准为金口河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按省核定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670元),中央、省承担45%,市级承担13.75%,区级承担41.25%;金口河区延风中学为市属学校,中央、省承担45%,市级承担55%,免学费标准与收费标准差额部分由市级承担。免教科书费资金市级承担75%,区县承担25%。
附件:普通高中免学费及教科书费2019年结算和2020年预拨市级资金预算表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1
乐山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普通高中免学费及教科书费2019年结算和2020年预拨市级资金预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