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财政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电话:244109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41 蜀ICP备13002190号-2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13号)分配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67号)。
补助对象: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高新区、犍为县、夹江县、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管理局。
补助标准:市中区1162万元、五通桥区3294万元、沙湾区147万元、金口河区2201万元、高新区348万元、犍为县804万元、夹江县348万元、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管理局150万元。
资金支出用途: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乐山市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