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11-12 02:15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打印 分享到 :

2019年10月24日在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乐山市财政局局长  金雪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财政调整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3437209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955133万元(其中:市级898558万元、高新区56575万元),县级政府债务限额2482076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129989万元(一般债务1986220万元、专项债务1143768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务952785万元(其中:市级896810万元、高新区55975万元),县级债务2177203万元,债务余额在同级人大批准的2018年债务限额之内。

(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目前省财政厅核定乐山市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4707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3756万元,专项债务407000万元。

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市人民政府拟在省政府批准全市的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470756万元。新增举债全部为承贷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177500万元(其中市级一般债券11000万元,市级专项债券147500万元,高新区专项债券19000万元),各县(市、区)2932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2756万元,专项债券240500万元)。

以上2019年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举借规模(草案),请予审查。需要说明的是:目前财政部正在预分配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额度,具体情况我们将向市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二、2019年市级财政调整预算(草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2019年市级财政调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2019年调整预算事项。

1.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省下达全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707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3756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4070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分配市本级177500万元,转贷区县2932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2756万元,专项债券240500万元)。按照要求,2019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公办幼儿园、儿科服务能力等方面,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支持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项目。其中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7500万元,安排用于中心城区土地储备、景区污水治理、景区提质扩容、文图两馆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智慧停车、奥林匹克场馆建设、联网畅通工程收费公路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目。按照“谁用款、谁负担”的原则,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本息由市、县政府分别负责筹集安排偿还。市级使用转贷资金,本息由今后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偿还。

2.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调整事项。

一是峨眉山管委会为化解景区保护管理所形成的存量债务,拟出让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车、索道和玻璃栈道等项目经营权,出让金额不低于评估价89575万元。二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的规定,拟将年初预算已统筹的政府住房基金预算8000万元调整用于土地预算中已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偿债支出,相应调减土地预算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偿债支出,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00万元。三是拟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万元。四是由于年初人代会召开时间较早,2018年市级财政结转下年支出数为预计数,在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并完成决算审查后,市级结转下年支出数较年初报告预计数发生了变动,从而引起2018年支出预算调整。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成后,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的资金33947万元,比年初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增加14936万元,拟相应调增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1493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调整事项。

一是拟增加土地出让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000万元,用于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偿债支出,相应调减原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偿债支出。二是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成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的资金6593万元,比年初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增加2990万元,拟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299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事项。

一是因市级国有企业完成2018年度财务审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进行调整。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较年初预算拟调减191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调增1548万元,主要是市国投集团合并缴纳交投、城投、大佛投、高新投等集团公司上缴利润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238万元,峨乐旅集团公司上缴利润收入较年初增加1369万元,其他部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较年初减少59万元;股利、股息收入调减3458万元,主要是乐山市商业银行2019年不现金分红,股利股息收入较年初减少3440万元,其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共计减少18万元。二是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收入较年初预计增加123万元。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减少1672万元,主要是减少国有企业资本金注资支出1166万元,二期债相关支出、“一总部三基地”建设支出通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解决,相应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75万元,增加旅博会场馆使用补助支出1369万元。以上收支增减相加后,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115万元。

(二)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调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89575万元,市级收入预算由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310350万元调整为399925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2019年市级承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收入15018万元,转贷区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支出4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经营预算减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4936万元,非税收入增加89575万元。收支增减相抵后,共增加支出预算123396万元,市级支出预算由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449362万元调整为5727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2019年市级承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收入229000万元,转贷区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支出81500万元,减少支出预算用于增加调出资金8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990万元。收支增减相抵后,共增加支出预算142490万元,市级支出预算由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32161万元调整为37465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减少1910万元,市级收入预算由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11847万元调整为9937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减少19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23万元,调出资金减少115万元,收支增减相抵后,支出预算减少1672万元,市级支出预算由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10199万元调整为8527万元。

以上市级2019年财政收支调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三、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2019年全国继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市级财政将着力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一是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以及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执行中除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应急救灾和据实据效清算资金等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支出政策,应先通过部门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解决,部门无法调剂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予以解决。二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落实“三保”支出、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部署的重点事项。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对不该安排的支出和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列入预算。三是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将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前难以使用的预算资金等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全面清理当年进入采购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基建项目资金,对确无法支出的,一律收回财政。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乐山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表.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