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2-20 10:13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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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票据监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乐山市财政局直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000769963084E,组织机构代码为:769963084。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结算票据的发放、收缴、核销及稽查、年度审验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市财政票据中心在市财政局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财政改革、队伍建设、行政运行管理为抓手,统筹推进财政票据工作。

1.全年领用票据3181箱,满足全市财政票据供应。

2.进行全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建立科学规范财政票据监管体系。105个行政事业单位已能网上领用财政电子票据。

3.医疗电子票据进一步推广使用。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票据监管中心编制人数11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8人,人员经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3.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0.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09万元(人员经费82.21万元,公用经费41.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6.4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票据电子改革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124.09万元,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购入省厅印制财政票据成本,满足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纸质财政票据,项目全年支出116.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3.25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0万元;办公经费和聘用人员经费减少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94万元,占8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万元,占5.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万元,占 1.3%;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省厅印制财政票据110.3万元;聘用人员经费6.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市财政收费票据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调研接待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小计54.82万元。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票据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0万元,主要为购省厅印制纸质财政票据3100多箱。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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