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2-18 02:26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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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接受市财政局书面委托,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评审,项目前期费用和合同、招标文件审查,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财政财务监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及与评审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据收集、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工程项目预、结(决)算评审。

2021年预计完成评审项目400个,评审总额40亿元,审减4亿元,综合审减率10%。重点加强苏稽基础设施建设6条道路(PPP)项目、青江新区BT项目、绿心生态环境整治一期、垃圾环保发电(PPP)、嘉定路、通棉路、城市功能提升(PPP)、高坝路、乐山机场航站楼及室外道路、城市阳台、竹公溪分洪道等重点项目的预、结(决)算评审。

2.项目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根据绩效科安排,配合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预计2021年完成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项目3—5个,涉及财政资金1亿元。

3.项目监管。

根据市财政局乐市经建〔2020〕23号规定,做好市级批复投资在400万元以上项目监管工作,主要通过审核并确认招标文件、合同、参与隐蔽工程现场审验、设计变更签证确认、资金拨付审核、月度巡查、季度检查等强化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预计2021年完成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3—5个,评价总额1亿元。

二、部门概况

中心无下属机构,机构数量为1。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15.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6.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5.9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7.87万元(人员经费94.42万元,公用经费43.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78.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5.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监管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评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评审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5.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6.71万元。主要是因为编外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8万元,占95.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万元,占2.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万元,占0.53%;住房保障支出11.74万元,占1.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73.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按单项定额2.8万元/辆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8.43万元,下降64.35%。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和保险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78.05万元,主要为重大项目专项评审经费项目、编外人员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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