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关于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2-20 10:11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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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行指标支付管理,并审核开具财政资金支付票据,审核代理银行资金清算,信息汇总分析,完成预算执行总分类及明细核算,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2021年重点工作是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大平台预算执行监控。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主要包括:稽核部,会计部,支付部三个部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78.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8.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8.91万元(人员经费438.96万元,公用经费199.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8.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库支付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8.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乐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实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取消运转性项目资金,全面推进综合定额保障单位基本运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37万元,占7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4万元,占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6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58.84万元,占8.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6.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8.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021年考虑到有可能发生的公务接待,预算了2万元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5.28万元,增长168%。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0万元,主要为银行代理手续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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