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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中助学金市级补助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助学金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教〔2020〕102号)分配下达金口河区普通高中助学金预算指标5.33万元。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1.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5〕111号)。
2.补助对象:补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补助标准: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其中:非民族地区中央、省补助1755元/生.年,区县承担245元/生.年,市本级学校由市财政承担;民族待遇县金口河区中央、省补助1793元/生.年,市财政承担207元/生.年。
乐山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