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财政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电话:244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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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市级配套)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9号)分配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村级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川财预〔2023〕84号)。
补助标准:按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情况,对非扩权县的行政村和社区(共436个)均按1.5万元/年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及金额:市中区268.5万元,五通桥区178.5万元,沙湾区138万元,金口河区45万元,高新区24万元。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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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