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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资金),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12号)分配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4〕21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市中区6.5065万元,五通桥区2.674万元,沙湾区1.7367万元,金口河区0.9037万元,高新区0.4578万元。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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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