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乐山文投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1-04 10:36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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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市财政监〔2020〕46号

 

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16号)要求,根据乐市财政监〔2020〕40号精神,我局于2020年11月9日对你司开展了2019年、2020年16月会计期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司(简称你司)是国有独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5300万元,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单位人数22人,租用公务用车1辆,开设银行帐户7个,其中,1个基本帐户,4个一般帐户,1个地方政府债券专户,一个工会帐户。

二、检查情况

(一)资产质量情况。

1.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你司固定资产帐面净值3407.69万元,其中建筑物资产帐面净值3400.89万元,办公设备及办公家俱6.8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帐面房产共计61处(房产证47个),其中门市38间(已出租26间,未出租12间),住房1处,办公楼16处,仓库3处,剧场1处,车库1处,门卫1处。你司房产多为80、90年代建筑物,房产质量和价值普遍不高,且多数是单产权资产,目前公司房产中仅有8处房产双证齐全。

2.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情况。

你司2019年1—12月固定资产租金收入36.81万元,2020年1-6月固定资产租金收入16.38万元。

(二)存量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你司存量债务余额为14686.11万元。该笔贷款由你司作为贷款主体于2016年11月向乐山市农村信用社系统贷款18698万元取得,专项用于犍为、马边、井研等8个区县农村教师及学生宿舍项目建设,贷款期限5-8年不等,由各区县财政预算安排偿还贷款本金,市财政给予贷款合同期内全额贷款贴息,截至检查日,已归还贷款本金4011.89万元。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截至2020年6月,你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39个,包括公司党建、综合、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

(四)财政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我局对你司2016年—2020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中小学学生宿舍建设(简称“两房”建设)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中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026号)提出,请你司将“两房”建设贷款已产生的利息收入160.41万元及贷款余额产生利息收入专项用于“两房”贷款利息支出,并及时与我局归口业务科室做好对接。经查,你司已与我局科教与文化科对接,将已提取而未专项用于贷款利息支出的贷款利息收入132.03万元(扣除你司2020年第一季度垫付利息28.38万元),列入2021年“两房建设补助经费”还本付息预算,于2021年分四季度承付贷款利息132.03万元(第一至三季度付息30万元/季度,第四季度付息42.03万元)。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存在不规范之处。

你司在拨付项目资金时,对区县平台公司申报的项目实施范围和工程完成进度的审批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在区县平台公司申请项目资金拨款提供项目实施资料不完备(如建筑工程发票、工程进度支付表单、工程计量表单等工程资料支付凭据不完整)的情况下仍拨付资金。

(二)存量债务的潜在风险。

部分区县财力有限,偿债吃力,可能出现无法偿还债务风险。各区县对该笔贷款未提供反担保措施,若发生债务违约,将波及国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运营。

四、整改建议

(一)你司应当认真梳理项目管理环节流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细节,切实改进项目实施办法措施,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相应的防控措施,认真梳理个人岗位风险,压实工作责任。

(二)你司应当会同市教育局、各区县梳理“两房”建设贷款资金合同约定的还本计划,积极推进本金催收事宜,督促各区县按照还本计划及时还本。

 

 

                                                                         乐山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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