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14 02:38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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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财政局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等,管理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批复编制 218人(较上年减少10人),实际人员总数332人,其中:在编182人(较上年减少10人),聘用150人(含劳务派遣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19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1.26万元,占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40万元,占0.2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30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2.17万元,占45.11%;项目支出3457.98万元,占54.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0.03万元,约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07.25万元,下降13.7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局机关基本支出人员调出9人,品迭各项减少200万元,培训费减少29万。二是局属公积金中心较2018年减少763万,主要是2018年购置营业用房。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提前预计,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缩的情况下,确保机构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

(二)执行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审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财经制度和审批权限,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运转的同时,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各项资金政策例规和收支管理,根据财务岗位不相容原则,实现财务报销,票据审核,资金支付,帐务处理等环节的相互分离与制约。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完成预算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87万元,完成预算63.04%主要原因是是公车改革后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完成预算6.8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2.08万元。

(三)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1.2019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的投资评审和监管项目共计748个,审核并确认招标文件、合同313份,完成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1022笔,投资评审和监管项目总额51.78亿元,达成综合审减率11.1%,审减总额约6.44亿元;完成下达的省、市级绩效评价项目2个,评价总额4.13亿元。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同时,监管省、市级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通过审核并确认招标文件、合同、参与隐蔽工程现场审验、设计变更签证确认、实行月度巡查、季度检查制度(覆盖面100%)、及时出具季度监管报告等监管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申请,核减不合理支出,实现了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局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手房评估费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22.62万元,完成预算的56.55%。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了再交易住房贷款资金风险,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因2019年4月重新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交易房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单套住房评估价格较此前有了明显下降(每套减少211元),且2019年12月产生的评估费(60套房)实际支付时间为次年,故预算执行率较计划偏低。对下一步起到借鉴引领作用。严格按采购合同执行,继续控制成本,确保评估质效,防范资金风险。

(四)结果运用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工作主线,深化财政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部门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工作,对财政下达给本部门的经费制度健全、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奢侈浪费,确保了财政资金支出的均衡平稳,科学合理。同时,利用有限的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把资金放大使用,用好,用活,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的情况下,确保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年初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市财政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为98分。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避免重复调整。二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项目资金列支时还无法完全按照年初预算下达的经济分类科目实现支出。三是进一步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把握执行进度,对确因项目变动,不能支付的资金,提早谋划,及时调整。三是二手房评估费项目绩效目标因2019年4月重新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交易房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单套住房评估价格较此前有了明显下降(每套减少211元),且2020年7月后产生的评估费(243套房)还没有支付,故预算执行率较计划偏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2020年是实施《市级部门预算执行规则》的第二年,从预算编制开始,严格区分运转类项目与政务专项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完全按照预算指标申请经费。同时做好会计帐核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资金,做到从预算到大平台指标,从财务账到年末决算一致。重点是按照预算编制情况,引入执行进度百分比考核,及时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年初预算不合理的情况。二是提高自我学习积极性。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开展业务培训,适时安排到相关单位学习先进经验。三是严格按采购合同执行,继续控制成本,确保评估质效,防范资金风险。

四是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感。激发工作热情,多思考,多探索,多讨论,从要我学,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四是强化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有预算才有支出、勤俭节约、花钱必问效的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严控“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厉行节约办事业。

 

附件: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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