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财政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电话:244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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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激励奖补资金,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激励奖补)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2〕42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中共乐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考核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委农领〔2022〕16号)、《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和优秀单位的通报》(乐委〔2022〕22号)。
对象范围: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
补助标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奖励。
补助金额:井研县200万元、夹江县200万元、沐川县200万元。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1
乐山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