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5 10:12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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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教〔202473号)分配下达各相关区(单位),具体预算指标请见附件。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1.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473号)

2.补助用途:用于支持文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3.补助标准: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20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附件: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财政局

   202495

 

 

 


 

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

市区

图书馆

文化馆

文化站

美术馆

2024年补助资金

市州级个数

县级个数

市州级个数

县级个数

乡镇个数

街道个数

市州级个数

合计

中央补助金额

省级承担金额

市级承担金额

合计

1

4

1

4

48

6

1

120.48

46.4

40.6

33.48

乐山市图书馆

1

14.00

4

3.5

6.50

乐山市美术馆

1

14.00

4

3.5

6.50

乐山市文化馆

1

14.00

4

3.5

6.50

市中区

1

1

22

5

31.94

14

12.25

5.69

五通桥区

1

1

12

18.25

8

7

3.25

沙湾区

1

1

8

1

15.51

6.8

5.95

2.76

金口河区

1

1

6

12.78

5.6

4.9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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