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5 10:00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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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4135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四批和第七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414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四批和第七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4363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沙湾区2500万元。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乐山市沙湾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乐山市财政局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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