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8 04:08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中央财政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515号)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34号)、《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预下达中央财政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 转型升级资金的函》(乐交函〔20258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国道交调站(15 个)129万元、沙湾区升级改造《智能运行网》国道超限检测站(太平站)35万元、夹江县169万元(升级改造《智能运行网》国道超限检测站(界牌站)14.53万元,建设《智能运行网》不停车检测点(夹江县界牌镇)154.47万元)。

补助用途:用于支持公路水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乐山市财政局

 2024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