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中央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播电视)预算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0 03:30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2025年中央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预算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教〔20255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1.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4160号)。

2.补助对象及金额:市中区27.65万元、五通桥区59.225万元、沙湾区79.1万元、金口河区122.225万元。

3.资金用途:区县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县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运行维护等所需支出。

 

附件:2025年中央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预算分配表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局

202525

 

 2025年中央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预算分配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