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17 06:01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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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精神,结合我市2024年财政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山市国资运营公司企业。

二、检查重点

(一)国家机关。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征收管理以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31月至20244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20246月至20241110,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乐山市财政局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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