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4月11日14时30分,在乐山市财政局3楼301会议室(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对四川恒善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一案依法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