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4 03:48    来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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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乐山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和网络互动回应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833-2441090

一、概述

2015年,乐山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财政实际工作,致力于建设透明财政,不断完善改进政府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落实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乐山市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继续落实和完善《乐山市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乐山市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采编、内容审核、平台建设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逐步推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二)2015年度基础工作情况。

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府办发〔201525号)要求为指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查找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逐项落实,做到全年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常态化的思想认识,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和措施,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打分,查找薄弱环节,梳理工作漏洞,逐条整改,顺利通过自查考核。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配置。以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业务科室承担对口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维护。面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新局面,结合门户网站应用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每年网站平台维护费用0.4万元的基础上,今年新投入资金1.95万元,从板块设计、内容更新、链接校正等方面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增加了“评议调查”、修正了“公开申请”,完善了“在线咨询”,充实了“财政知识”等内容。此外,我局还在公积金门户网站管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管理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不断加大公积金信息、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途径和形式。 

乐山市财政局主要通过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乐山财政会计网、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等互联网网站进行互联网络信息公开。乐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有“投诉举报”、“在线问答”、“公开申请”等网络互动板块,各种信息公开便民渠道保持完善与通畅。2015年度乐山市财政局各主要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均按要求对重点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年度报告编制等基础工作均按工作时限顺利完成。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市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更加细化。按照《预算法》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市级财政收支预决算公开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大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了“四本预算”收支预决算情况全面公开。市级部门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市级部门和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数量从去年的64个增加到67个,公开率达到了100%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四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均公开到了项级科目,同时公开了市级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决算情况,公开广度与深度均达到预定目标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将主动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作为工作突破口,在乐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加强了政策解读、公示公告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包括民生资金使用、政策解读和财政知识等主动公开信息161条,较上年增加39%。以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为工作重点,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搭建乐山市政府采购网,逐步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884条。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在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开信息77条。各项公开数量均比往年有所增加,逐步提高政务运转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  依申请公开和网络互动回应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财政部和市级相关要求,我局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内容,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作方法和流程,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主动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共收到3项依申请公开,均已按规定进行了答复。

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强化网络互动问题跟踪督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收到包括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咨询留言等网络互动信息115条,较上年增加1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互动问答791条,均按要求及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进行了圆满答复,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的便民、快捷和高效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务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度发生针对乐山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撤销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告知书,并已按相关要求重新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2015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没有需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了既定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我局将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指导,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力争在未来的工作中逐步改进。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硬件和软件配置,做好门户网站服务器运行和软件功能板块的维护,确保稳定运行,促进各功能板块更趋贴近群众。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5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流程规范。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进一步畅通多种渠道,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及时解答互动问题和群众诉求。四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总结经验,改善不足,逐渐扩展广度与深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态势,稳步推进透明财政建设。

  

乐山市财政局

2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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