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17 10:14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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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乐山市财政局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乐山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乐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实际工作,致力于建设透明财政,不断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组织领导情况。

继续落实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乐山市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2.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按照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承担对口职责,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完成乐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和网页改版升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配置。

3.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途径和形式。

乐山市财政局主要通过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乐山市财政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乐山市财政局网站设有“领导信箱”“咨询留言”等网络互动板块,各种信息公开便民渠道保持完善与通畅。本年度乐山市财政局各主要政府信息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编制等基础工作均按时完成。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依法完成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乐山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于1月21日公开,2018年财政决算及2019年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于9月12日公开,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同步予以公开。同时,乐山市财政局做好对市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指导,制定公开参考资料,明确操作步骤,组织业务培训,并抽调专人负责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进行监控指导,市级71个非涉密部门均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乐山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分于别1月25日和9月30日公开。

2.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重点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财政政策、执法信息等方面内容的主动公开。全年发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103条,财政政策信息29条,公示公告信息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内容,各项工作要求和机制,主动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本年度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了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四)网络互动回应情况。

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强化网络互动的跟踪督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本年度通过乐山市财政局网站回应了包括领导信箱、咨询留言等在内的网络互动信息共70条,充分发挥了便民、快捷和高效作用。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由乐山市财政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5件,均通过乐山市财政局网站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1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647368

 


注:空白栏表示数据为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注:空白栏表示数据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注:空白栏表示数据为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了既定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乐山市财政局将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力争在未来的工作中逐步改进。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硬件和软件配置,确保稳定运行,促进各功能板块更趋贴近群众。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稳步推进透明财政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833-2441090。

 

 

乐山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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