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04:45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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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乐山市财政局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乐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府办发〔2020〕14号)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推动阳光财政建设。

(一)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与保密审查,统一规范公文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标注,并对拟公开的公文和信息,设置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口,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得到落实。

(二)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持续深化政府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公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及报表。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拓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发布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详实说明。强化财政重点信息公开,着重公开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等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财政政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建设为契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软、硬件配置,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建设规范化。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标建设,重新对乐山市财政局网站栏目设置、功能设计等进行开发与升级。开设咨询留言与领导信箱栏目,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解答公众咨询留言与邮件信件。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所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清理整合及功能迁移。

(四)督促指导全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时批复市级部门预决算并对信息公开提出明确工作要求。通过全市统一的组织培训,对公开的统计口径、数据来源、文字要求、名词解释、注意事项等结合乐山市实际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对各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实时跟踪和持续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更正。市级75个部门分别于2020年2月15日和9月3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9年市级部门决算,以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同时,制定了《县级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区县预决算公开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督促指导区县依法完成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树立“多主动公开、少申请公开”的工作思路,积极公开各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持续深化财政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拓展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的同时,逐步提高各项财政数据的细化程度,努力贴近社会公众,各项信息数据一目了然。

(一)市级财政预决算。

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完成了乐山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2019年财政决算及2020年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乐山市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公开。

(二)财政专项资金。

始终将涉及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信息公开作为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拓展财政资金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涵盖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灾后重建、财金互动、基层组织等多个方面。2020年,共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信息156条,公开数量与质量逐步提高。

(三)政府采购。

持续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450条、采购结果公告561条、变更公告126条、采购合同公告110条、投诉处理决定公告8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86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36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42条、质疑答复公示12 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控制和防范水平。

(四)会计管理。

在乐山市财政局网站设立会计服务栏目,并及时发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补审等信息,公告公示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信息,积极开展会计考试 、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解读与回应。

(五)地方政府债务。

乐山市财政局按照《四川省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还本付息等情况。指导市级部门和区县在其门户网站公开了存续期债券项目情况,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机关部门预决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时公开2019年乐山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依法将部门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预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同级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在此基础上,2020年进一步扩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广度与深度,发布了乐山市财政局下属单位财政决算情况和乐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七)其他政务动态。

宣传展示财政部门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发布动态要闻44篇。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公示检查结果5件。依法依规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财政政策,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稿件11篇。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全年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4件。本年度由乐山市财政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6件,均按时办结并获得人大代表和政府委员的一致肯定,且通过乐山市财政局网站予以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2

4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367.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了既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滞后,互动栏目使用效率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够,在民生资金公开、政策解读等领域的公开力度不够;三是政务动态公开内容单一,未充分展现财政工作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 

下一步,乐山市财政局将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各级工作部署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未来的工作中逐步改进。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和完善网站建设,不定期检查网站各功能模块的功能使用情况,提升网站运营效率;二是持续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与深度,强化在财政直达资金方面的公开力度,提升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时效及质量。三是加强政务动态工作力度,在财政收动、财政要闻等领域充分展现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财政工作动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可前往乐山市财政局网站(sczj.leshan.gov.cn)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833-2441090。

 

 

                                                                   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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