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2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9-15 02:31     来源:乐山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乐山市财政局汇总,2022年乐山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560万元,较预算减少6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预算减少2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4万元),较预算减少265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较预算减少175万元。

2022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低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及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减少了相关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