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05 11:09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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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际,市财政局对《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乐市财政企〔201837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出台政策,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请于20253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资产管理科(邮编:614000),信封上注明“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465879753@qq.com

 

附件:1.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的说明

 

 

乐山市财政局

202535

 附件1: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乐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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